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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县内有一处房产,今年正在营业,我想把房屋的使用性质改成商用,我到城市规划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时,规划部门说我的房屋是在拆迁范围内,不给办理手续,但我到当地土地部门和房产部门去咨询,房产和土地部门说并没有一个开发商到这两个部门去履行过任何开发的手续,他们也没有接到政府的任何把这确定为拆迁范围的正规的文件,并且我房屋所处的位置早在六七年前就一直说要拆迁可是一直也没有拆迁,现在据说县里正在招商引资,说一个外省的开发商有开发的意向,但也只是一意向,并没有具体实施,我想问一下拆迁范围是如何确定的,如果一个地方确定为拆迁范围是否就应有明确的开发商,拆迁期限,如果没有以上条件是否县里也应有一个正规的文件来告知当地居民这是拆迁范围,如果以上的任何条件都没有,我房屋所处的地区是否就不是拆迁范围,希望您在百忙之中给予解答,谢谢

房产纠纷
2007-01-19 01:46:2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所有外来人口的房子都是违法建筑吗(附图)?拆迁时可以不补偿安置吗?

    我从武汉郊区的一个村搬家到另一个村,
    在领取了土地证和建房证后盖了私房,
    2002年拆迁时,
    和拆迁公司签定了拆迁还建协议,
    约定安置同等面积的宅基地,
    后来拆迁公司单方面更改还建协议:
    不安置宅基地,改为安置还建房(外来人口不安置)。
    声称外来人口没有建房资格,所建房子一律违法,不予安置。
    请问:所有外来人口的房子都是违法建筑吗?
    我搬家到外地,不能盖房吗,盖房就违法吗?
    有土地证和建房证也没用,是吗?

    详情请看新浪博客:[url]http://blog.sina.com.cn/u/1256167947[/url]
    武汉的律师不敢接案,现全国征求律师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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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相关部门的批文,拆迁的任何条件都不具备,就不属于拆迁范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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