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方聘请乙方民用建筑工程,为两成结构。一层为商场,二层为生活住室。由乙方包公包料每平方600元的单价。但是建筑方中,我方魏科长充分的利用价值,想在二层上方接一层,继续由乙方承建。但是房子三层顶没做好就不做了,三层顶是我方盖的,室内地平没打,室内什么都没做,连室内楼梯都没做还有窗户没做。现在乙方起诉我方需支付十五万八千的工程款。请问一下这事情怎么处理。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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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到诉状才知道为何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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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是要看具体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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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是否验收,对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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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工程量进行核算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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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