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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宫全切术,伤了一侧输尿管,医院没有及时处理,导致肾积水,医院又请专家做的膀胱镜,在病人及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给下了一个输尿管支架,十几天让出院说是没事啦,可是出院当天支架脱落,又到了上一级医院做了第三次手术,。前两次手术都是请的专家,病人交三千专家费,请问这个事故应该赔偿多少

医疗纠纷
2017-04-27 13:17:4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一、我们专做医疗纠纷案件,有些证据一旦灭失,再也搜集不到了,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协助你们固定即将灭失的证据,搜集相关证据,以及把病历邮寄给我们,帮助你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医疗机构没有过错,医疗机构是不承担责任的。
    二、医疗纠纷目前可以做的有司法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县区级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当地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做出,对该鉴定不服的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可申请省级医学会再次鉴定,以上一级医学会的鉴定为准。起诉后的司法鉴定是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出,对鉴定不服,符合法定条件的,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无论哪种鉴定,不要把指出医疗机构的过错寄托在鉴定所身上,鉴定机构以及医疗机构都不会主动给你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我们读完病历才知道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中是否存在过错。
    三、诉讼时效是一年或者两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损害之日起计算。
  • 可以起诉。医疗损害(医疗事故)需要对整个临床治疗进行分析过错,涉及法医学理论及鉴定实践,此类案件具有高度专业性和技术性。如有需要可联系我,专业医疗律师,丰富的案件胜诉经验,能最大限度维护你们的权益。
  • 构成医疗损害。赔偿数额待治疗终结后,结合输尿管和肾损伤功能情况而定。建议请医疗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 赔偿多少要看您手中的证据和病历,我有类似案例,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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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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