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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人在火锅店上班时不小心把右手无名指第一结搅碎了,做了切指手术,现在基本痊愈,可是店方是自己的亲戚,我妻子在修养期间店方答应发放3个月的工资,第一个月发了2900元,可是第二个月就减少了发放了2600元,当时我们没有做伤残鉴定,现在我想要他进行赔偿,我该寻求哪个单位,大概能赔偿多少钱,在这期间,店方是不是继续发放我妻子的基本工资

其它综合
2017-04-21 19:42:4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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