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5年10月24号在**办理了一个现金贷2万元整,我还了4个月,之间有3个月米有还,然后在2016年6月2号一次性还了2万,现在又说我还有1万5千多没有还,前天还收到短信叫我25号开庭,我想问问他告我诈骗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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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根据你的描述,你现在只是逾期还款问题,如果没有其他情况的不能认定是诈骗行为。
另外,一旦对方起诉了的,法院会直接送传票给你,对方发的开庭短信不可靠。
最后,如果你根据你们的贷款协议,确定你现在已还清贷款以及利息、滞纳金的,那么你可以收集贷款协议、你还款的收据、转账凭证等,到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请求对方确认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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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的话,是不存在诈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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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