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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朋友在饭店吃饭,朋友把对方骂了,对方找了6个人,拿的刀,棒子,来打我们,给我们打了,我头逢了五针,我从地上捡了一个棒子,把对方也给打了对方现在卢骨骨折我不认识对方,我朋友认识,我这算正当防卫吗

交通事故
2017-04-20 19:21:2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一般不算,如果鉴定构成轻伤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现在案件到哪个阶段了??可与我联系帮你研究下
  • 很难认定正当防卫。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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