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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按照法定继承,儿媳不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但如果是丧偶的儿媳,并且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是可以要求分割的。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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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继承,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若儿媳、女婿等尽了相应的抚养义务也可要求分割。如继承人存在过错,可通过诉讼确认不分或者少分。详细情况可以咨询律师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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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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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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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定继承一般的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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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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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 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 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 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 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一般情况下,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继承 人,儿媳、女婿不是公婆、岳父母的 法定继承人。
但是,继承法第十二条作了特别规定:“丧偶儿媳 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 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同时,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五条对 此问题也作出了明确规定:“丧偶妇 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 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 权不受子女代位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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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没有离婚等特殊情况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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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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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如果儿媳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可以主张分割部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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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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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有的,不过您可以通过遗嘱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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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配偶,子女等都在的情况下,儿媳是没有遗产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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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已收阅,律师回复: 如果儿子去世,尽赡养义务的儿媳也可以分得一份,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建议您采纳。仍有疑问,您可在本网站一对一咨询,或来电咨询,为您做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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