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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公今年刚去世,留下约420万房产一套和现金15万,现金已按小姨意思平分。近20年来,我妈和外公一直住外公家,我妈自己没房子,外公的衣食住行是我们承担。小姨长期住在香港,偶尔回来看外公,但是有时候会打电话询问,小姨生活条件和我家差不多都不是很好,所以没有给外公寄过什么生活费。大概七八年前,给外公买了一个四万的墓地,但是我妈之前给外婆修整墓地也花了一两万。现在小姨打算分房产,她说外公之前没生病的时候说55%给我妈,她拿45%,当时没证人。不过她认为我们给外公装修欠的十万元,是我们自我行为,不给予任何补偿。但是去年九月底,外公病重住院曾对我说,如果房子值400万,200万给我妈,150万给小姨,剩下50万他要自己留着看病养老,如果还有剩余先还清10万的装修欠款(当初装修共计15万 全由我家拿出),多余的平分。但当时我考虑外公体弱无法执笔等心理,就没有录音和书面记录。亲戚邻居都能证明我妈在这二十年尽了主要照顾义务。现在我妈认为小姨的方案对她不公平,如果走司法途径,她会主张60%,再不济也想按照外公的400万比例来分。请问我们的主张胜率大吗?

继承
2017-05-05 10: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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