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最近我脸上长了一个疙瘩,3月14日,我到攀钢医院做了切除手术,当时我询问了医生是否要休息很长的时间,医生说两三天之后就可以上班了,一周以后以后就可以拆线,在3月20日,我才开始上班,打算第二天就去拆线,但是在当天晚上,伤口有分泌物流出,第二天即21日医生坚持拆了线,在脸上流了一个很大的洞,医生想通过换药使洞里面的肉长出来,但是这些他都没有给我透露,只是叫我好好养病,过了三天即3月24,我拆开包扎,才发现洞很大,我就去找医生,他们的主任医师见此情况,亲自给我做了缝合手术,并说这次跟愈合之后跟原来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到3月29日,伤口又一次感染,我就对攀钢医院失去信心,我就换到市中心医院,经过几次换药到4月9日,市中心医院的医生诊断伤口处的肉已经长好,以后可能就有个大的疤痕,半年后可以再次手术切除,现在可以上班了。一周上班下来,周六即4月15日,我到市中心医院复诊,医生说我的伤口再次感染,又是一个大洞,我就询问医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伤口的再次感染,因为我平时也很注意保护伤口,医生说可能是由于炼钢厂空气环境太差,大气中含有大量的硫、磷等化学物质以及粉尘,并在诊断书中注明避免与粉尘接触。 谁该为我这几次伤口感染负责任,是医生对我的伤口恢复的不正确的诊断和指导,还是厂里面的环境太差负有责任,我都不知道责任在谁一方导致我现在伤口有可能不能完全愈合。

医疗纠纷
2006-04-20 06:48: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