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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任定书任定,我三十对方七十,对方车辆和我的车辆,在对方指定车辆维修店维修,今天我去提车,对方修理厂和我要百分之三十的钱,对方修车费用四万多,维修前,我没接到任何通知,车损鉴定和车损单我都没看到,截至到对方车辆修好,我也没看到,今天突然和我要百分之三十的钱,主要是对方车维修用不了那么多钱,我按市场价格估算大概一万五千元,修车厂提到费用是四万多,价格差太大,我无法接受,我怀疑修理厂敲诈勒索我,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7-04-18 17: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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