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哥哥在前几天晚上被他的朋友喊出去了,但是没说具体干什么,只是让我哥哥快点过去,我哥哥过去后才知道是聚众斗殴,但他并没有参与,然后那个地方没有监控,两方的人是约好要打架,然后我哥哥就和他们一起抓进了警察局,双方也都有人受伤,现在在看守所,见也见不到人,想问一下这样的情况我哥哥会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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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涉嫌寻衅滋事,情况不严重不会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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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到聚众斗殴的地方寻找有证人能证明您哥哥未参与其中。
《治安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严重的话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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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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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