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2012年购置一套北京拆迁安置房。双方签有合同,临过户之际出卖人辨称只能过给买授人,而买授人沒有完整的纳稅证明。故转为给儿子过户。卖授人以过户人不是合同当事人而不给办理。请给予指教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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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拆迁安置房上市交易受一定的限制,如果满足交易条件,可向法院起诉主张对方依照合同履行。但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才能进行合理判断,欢迎来电详询或来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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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具体情况 建议咨询当地房管局 办理合法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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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具体情况 建议咨询当地房管局 办理合法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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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搜集证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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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办理合法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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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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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产权情况确定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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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协商不成 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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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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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现在出现纠纷可以协商,也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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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合同具体怎么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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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合同问题建议积极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如有需要,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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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可以转给买方近亲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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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签订合同,一方已经打款,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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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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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是根据合同的约定处理,详情可致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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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