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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逛街,在逛街的时候我朋友看见欠她钱的一个人在这开了一个化妆品店,我朋友就进店里给那个化妆品店老板要钱,她们说着说着就骂起来了,然后那个化妆品店老板就把她儿子叫来了,(她儿子十七岁)她儿子来了后就把我俩都打了,然后我就给我老公打电话,我老公来了后就把她化妆品店给咂了,这种情况会定什么罪?

婚姻家庭
2017-04-16 08:18:2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你好,你老公构成故意损害公私财物罪
  • 你好,涉嫌刑事犯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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