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微信和一个女的聊出感觉,一起吃饭唱歌,发展到去开房并发生关系,房间里留着用过的避孕套,被女的老公发现了要告他强奸,现在互相删了好友没有聊天记录了,宾馆也不知道有没有监控,我朋友也是婚内出轨,两个人自愿发生关系,这种情况告强奸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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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
2、如果是两人自愿发生关系,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3、如果是女方起诉,并且有初步证据,而男方没有证据证明自愿,男方会比较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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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如果是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不属于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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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自愿不构成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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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