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想请问一下,肚子疼不舒服,去医院住院,大检查完花了近7000块,出现好几个问题,医院没有解决,就让出院,当时就给了几盒药,听旁边的几个大姐说有医保的就让住院一个星期,第六天病情没有任何控制,就让出院了。出院过程当中反复出现肚疼腰疼,以后这医院还能相信吗?还敢进吗?天天忍痛都不敢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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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们专做医疗纠纷案件,有些证据一旦灭失,再也搜集不到了,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协助你们固定即将灭失的证据,搜集相关证据,以及把病历邮寄给我们,帮助你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医疗机构没有过错,医疗机构是不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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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收集证据向当地卫生局投诉。如果医院有过错,可要求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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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去正规医院检查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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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