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半年前与一男子结识,我们互有好感并有了亲密关系,在此期间我一直以为他单身。后来有一次我打电话给他,才知道他的真实情况,他与一女子2001年同居,现在有一个男孩近两岁,当时那女孩18周岁,他24周岁。他们同居期间女方不工作,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男方。因为一年多前这名女子带现金和小孩私自出走从深圳去了上海,导致两人感情严重破裂。他们从今年二月份开始分居,但只是分室而居,女方要求补偿,但男方现在经济紧张,所以想过段时间与她协商。他们没有房子,没有存款,男方有固定资产约四万元,月收入3000到5000元。现在我想和这名男子结婚,我想咨询一下:我和他现在可以领结婚证吗?给女方多少补偿比较合理呢?考虑到女方目前的状况,男方可以争取到抚养权吗?
请帮帮我,期待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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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他和原先的女子,有没有登记结婚,至于你呢,个人建议,还是先不要去和他登记结婚吧,你觉得, 你已经很了解对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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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们没有结婚,那么你可以和他结婚,也不需要赔偿什么,但是他的孩子是要他承担抚养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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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各位的回贴!
他们一直没有登记,他们的小孩我愿意和他一起抚养。因为女方目前没有工作所以考虑想给她一些补偿,她也一直不肯走,就是想要钱,但不说要多少,情绪总是很激动。我们现在不知道怎么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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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详细了解情况后再作主张,如双方对同居期间的财产问题产生争议,可以起诉解决,且最高院有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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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