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被告一开始是因为借贷纠纷,一审法院判我胜诉,被告不服二审上诉,二审发回重审至今,被告后来用我信用卡在她自家店poS机4个月刷卡支出十几万,全部都是先还后取,期间我还帮着还里7万多,被告将信用卡还给我时,卡里有欠款4万多,又都是我还的,因为卡是我的,我申请法院五次都没有调出被告pos机帐号银行转账明细,因为被告完全否定自己套现,只有把pos机明细拿出来才能证明谁才是真正的套现使用人,被告种种理由不出据,法院又调不出来,就这么拖着,我想问一下有解决方案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