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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3日在借款平台借了两千元整,分期6个月还完,每月等息46元。10月22日还款第一期397.33元,11月22日还款第二期455.33元,此后剩余的四期都未按约定还款,一直到现在(已逾期110天),查看账单此时需要还款共2171.33元,其中在第三期中需还款1033.33元(含滞纳金654元)。请问这算高利贷吗?还是属于合法借款?

债权债务
2017-04-14 14: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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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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