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仲裁委员会的终局裁决(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办,在自裁决书送达之日多久时间内,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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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是一裁终局,裁决做出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因此,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裁决有上述情形的,可以先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结果,如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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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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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可以依裁决上诉,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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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裁决后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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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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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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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5日之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或来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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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0日内,建议委托律师介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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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十日内及时向法院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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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