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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钱不还,几年了问他要,把我设黑名单了,当时也没欠条,怎么起诉?

债权债务
2018-11-01 18:55:05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可以收集其他证据起诉索要,主要收集的证据可以以下两点出发:
    1、证明双方有借贷关系,比如通话录音,聊天记录,在场证人等;
    2、有转账的记录,比如银行转账记录等。
  • 比较麻烦,你可以给他发信息,保留证据
    追问:给他发信息,不回,咋办?
    解答:原来给他发有信息吗,可以作为证据
  • 债务人可能为逃避债务,远走他乡,债权人无法法找到他,那怎么办呢,其实债权人这时仍可以提出诉讼,按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由法院作出判决,债权人申请执行,待债务人出现后或是发现他有财产存在,是可以执行的。
    有时债务人因为各种原因被囚禁或是出国,这时债权人还是可以提出诉讼的,债权人作为原告,在他的住所地起诉,并由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作出判决并申请执行。
  • 债权人对于自己的债权是要格外慎重处置的。一旦有了不利的情况,还是可以依法采取一些补救措施的。
    若是超过了时效未要求债务人履行的债权,则可采取一些适当措施,如可以要求债务人补充一个还款协议,约定何时再还,若债务人不愿书写,则可采取录音的方式,将债务人同意继续履行的讲话录音固定。曾有一个债权人因债务人未书写书面欠条,只得采取电话联系方式,将电话内容录音。并以此为证据起诉,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赢了官司。
  • 按相关法律规定,借条还款日期已过,债务人拒绝偿还债务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仍不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即可起诉的,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 你好 需要有借款证据 才可以起诉的 收集证据 通话记录 汇款凭证 证人证言等。
  • 你好,需要搜集证据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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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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