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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即将大学毕业的学生,学校要求顶岗实习。于是我在外头找了一份工作,进行学校的顶岗实习任务。在实习期间出现了受伤,左手无名指永久性断了一节,中指食指介受伤。校方说不是在校发生意外没有赔偿。我想请问下,我可以向学校和工作单位发起赔偿申请吗?

合同纠纷
2017-04-10 09:57:1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这里所称“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就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主体,实习生虽然不是该厂招聘来的合同工、固定工、临时工,但属于学校安排到该厂边劳动、边学习的实习生,也是不同用工形式、不同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因此,实习生也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工伤主体,实习生在工作中遭到伤害,如果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同样应当认定为工伤,并应获得赔偿和享受工伤待遇。
  • 伤残鉴定,委托律师代理赔偿
  • 可以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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