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重庆 中学的一名教师,于2017年3月6日至4月1日被安排到当地教委整理档案,教委和学校属同一街道,相距5公里,期间正常双休、有效工作日21天,上班期间单位提供伙食,回家住宿。请问:这属于出差吗?有哪些补助?谢谢!

其它综合
2017-04-08 13:24: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