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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农村,父亲80,脑溢血后遗症,行动困难,说话虽不流利,但意思能表达清楚。有时头脑很清楚,有时不清。母亲75岁,身体健康,头脑清晰,行动以切正常。现在想共同立下遗嘱。内容为:“两个儿子共同将父母养老送终,房屋共同居住,任何一方不得变卖。”父母的真实用意是在父母去世后,仍保持这个家的完整性。 现有房屋:三间两层,89年建,三间柴房,90年建。均属老庄子拆旧盖新。两院,挨着。旁边有厕所,两院共用。其中,我妻子和父母一块住,属农村户口,共同劳动,经济父母管理,共建新房,另外,我妻子给两层楼房投资1万七千多元,我哥没投资。 我和哥哥情况:哥哥和嫂子在县上上班,正式工,自买的房,现在我只有一个女儿已出嫁。我,非农,有一个女,一个儿,女已出嫁,儿未婚,农户。 就是这个情况。我想知道父母的遗嘱行的通吗?若行,在么办?若不行,有哪些弊端,又咋办? 十分祈盼您的指点,万分感谢.

刑事案件
2017-04-21 08:04:0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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