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妻子从去年三月十八日结婚以来,一直吵吵闹闹,和我吵,和我父母吵,姐姐吵,不为什么大事,就为每天生活中的鸡毛蒜皮吵,她每天都疑神疑鬼的怀疑我和我家人在说她坏话,但事实上根本没有她想的这样,她是个很强势的人,她说怎样就怎样,我不能说话,如果我说话或者不按她说的做,她就会发脾气,这段婚姻,我每天想得最多的就是怎样能和她顺利的离婚,她也想离,去年冬天我们也回重庆梁平准备离婚,她要我每月付三千的抚养费,当时那律师就觉得惊讶,那律师说按我们县城的标准每月我应该支付五到八百,调解不成功就没有离成,我想咨询一下律师你,一,现在小孩刚六个月,她要我付三千一月的抚养费我又给不起的情况下,我能提起上诉吗?如果不能,她每天这样闹我该怎么办,二,孩子现在在哺乳期,如果离婚孩子一定得归女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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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你所述问题,分析如下:首先,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法律规定2岁以内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若母亲不想抚养,可以由男方抚养;其次,关于抚养费问题,一般是按照一方的工资的30%的标准和所在地的经济水平进行计算;最后,关于能否离婚或者是否要按照3000元支付这个不是由一方就能决定的。具体情况,可以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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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 可以待1年哺乳期满后诉讼离婚 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随女方 抚养费一般是工资的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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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并解决抚养及抚养费问题,孩子在哺乳期,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更大,但也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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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离婚,孩子在2岁内,原则上是母亲抚养的,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你主张你月工资的20-30%为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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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会判给母亲,抚养费在你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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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一般是收入的二至三成,并不是她要求的3000元。现阶段子女处于哺乳期,一般由女方抚养,但你可提出女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证据要回子女抚养权,比如脾气爆容易打骂子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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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