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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4年9月份生育了第二个小孩,计生委下达了征收我42000元社会抚养费决定书,我向区法院起诉,区法院维持原判,我向市中级法院上诉,市中级法院说,和计生委谈好只要罚5000元,但是先要我撤诉,法院只会给我裁定为不再执行,这事是解决完了吗,以后计生委还来找我要钱或者在以后家征收房地时又扣钱呢?请问律师如果我不交法院会怎样强制执行

婚姻家庭
2017-04-06 11:59:3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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