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男方父亲出钱买的房子车子,赠与儿媳和儿子,结婚三年后,因夫妻感情不和闹离婚,财产该怎么判,儿子该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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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房子和车辆都登记在男方名下,并且是全款购买的清下,那么女方是不能要求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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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没有出钱,应当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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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之前的赠与协议怎么约定,如果确切是赠与夫妻双方,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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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房子车子是谁的名字,儿子根据他的年龄以及长期住哪和谁住等因素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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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婚前赠与的财产。一般可以作为个人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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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