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昆山已付了2万元的定金,这几天要去付首付款,但是我一年社保未到,开发商说可以把首付先付,等一年社保到了,再去办银行贷款,这样可以吗!我要注意什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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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约定好违约责任,并且签订补充协议说明开发商知道您的尚未具备购房资格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约定将合同的签约日期自愿约定在您具备购房资格后,如若一方不按约履行,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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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付,千万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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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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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们可以约定贷款办不下来责任归谁,以免到时候你承担违约责任。其他有关房产的法律事宜我们可以面谈,我们专职处理房产,如需要帮助、了解情况和查看本律师资料,可点击左面律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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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社保未满,尽量不要支付,以免引发风险,开发商有义务对你的自身情况作初步审查和告知,建议与开发商协商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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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地政府部门出现政策性变化,那么你的钱是要不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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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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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