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租合同上只有我一人签字,事实上是两个人一起住的,现在我不想租了,违约金该怎么计算呢,能均摊吗?和舍友相处上出现了一些问题,现在正在转租,怕的是最后转租不出去,不想一个人承担违约金,但是房租合同上只有我一人的名字,在签订合同时房东在场,他说一个人签就行了,而且对于两个人合租的事实肯定是承认的。现在出了问题才感到自己的单纯,而且合同上的违约金规定是整体租金的30%,但是我已经租住了2个月,并且算上押一付三的话,我现在的房租付到了4月底,我觉得要算违约的话也应该按他损失的30%算,不该按全年的算。希望专业人士能给我帮助,拜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