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A在一公司当业务员半年有多,这家公司从入职到现在都没有给予A购买社保和签订劳动合同,连业务提成都是口头上说。现在A跟了一个约50万的项目,工程都快结束了,收费阶段,老板就以不同的理由说A的不是,想逼A辞职,这样就可以不用给A业务提成(约两万左右),像这种情况,如果他真的逼A走或者解雇A的话,A可以向劳动局起诉那家公司吗?还有成功起诉的几率多大?可以起诉的项目都有哪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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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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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保,建议多注意收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这种案件可能需要先确认劳动关系,然后才是具体的经济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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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