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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同居5年,他提出分手,财产怎么分配

婚姻家庭
2017-04-01 17:28:2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上述司法解释中的“一般共有”,即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
    该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 同居期间所得共同财产平均分割,详情来电
  • 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
  • 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
  • 共同取得的按共同共有进行分割
  • 按各自名下财产分配,如果能证明是共同取得的,可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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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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