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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的丈夫跟我结婚4年了,我们有一儿子3岁了。我们俩都是二婚 ,自从和丈夫结婚以后,我丈夫就一直因前妻和他大儿子的原因经常去他前妻那边不回来。时间长了我俩就因为这个原因经常吵架,再后来我丈夫我就干脆提出来,要回去跟她前妻过日子不回来了,把所有的衣服和生活用品都搬走了,名正言顺的跟她前妻又过开日子了!走时说 我答应他走,他会每个月给我和孩子生活费和房贷6000元钱,当时我想既然他心不在了硬留住他人也没用,在一起他还经常找茬逼我和他离婚,也是说走就走经常不回来,他决心要走就让他走吧,给我们生活费,我和孩子就在家这么过着,心想孩子大了就好了。为了孩子和面子名声就维持着名义夫妻好歹等孩子长大再说。可是他走了以后,根本不遵守他的诺言,每月都是因没钱的理由不给钱或者少给点,光是房贷每月都3000多,当时孩子才一岁多点我没法工作,没什么生活来源。。我想问律师: 我丈夫这样算重婚吗?我该怎样做?在他名下没有财产,他把财产都转移在别人的名下了,现在老家房子也要拆迁了,我听说老房子当时他也过户到了他的一个亲戚名上了。现在是他人也不回来钱也不想给。我该怎么维护我和孩子权益!想请律师给我指点明路,感觉太憋屈了。

婚姻家庭
2017-03-25 21:43:0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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