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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简明扼要说一下情况,我父亲是一所学校的后勤人员,十年前学校招标要在校内建设淋浴室供学生洗澡,我父亲招标成功,并投资自己盖了淋浴室,期间所有费用都是我家承担,并且与学校签订合同30年,现在还有20年合同期,近期,因学校的新宿舍修建好了,学校过河拆桥不断对我父母施压要求关闭淋浴室,学校想把这片地弄成绿化带,有几次我父亲给校长送钱送礼就过了,2016年中旬校长又找到我母亲要求她关闭淋浴室并威胁说开不到10月份(但现实是我家冬天时候生意很好,因为学校新宿舍洗澡水供应不了学生,很多都来我家排队洗澡),而现在学校又再次下发通知给我父亲要求今年7月份前自行拆除淋浴室,没有说到任何赔偿问题,对此我想咨询一下有关人士我家应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身利益,我家是觉得学校为了建设要拆我家淋浴室也可以,但是我们合同期还没到,学校必须给予一定的赔偿,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做?

其它综合
2017-03-24 14: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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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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