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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被公证给继母了,子女还有继承权吗

继承
2017-03-27 10:00:20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如果子女未成年,可以申请支付抚养费;子女已成年,若长期与继母一起生活,并尽了照看等赡养义务,仍有继承权。(继母没有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继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追问:江律师您好,如果当时孩子都已成年,房子是属于单位按人口分配的房子,做为户主能把房产公证给继母为个人的财产吗?
    解答:房子是属于单位按人口分配的房子,则属于全家人共同共有,户主的名字可以更改,但子女对此房一般仍享有共同居住的使用权。具体还需看单位分配房子时的约定来判定。
  • 您好,公证后即是您继母的个人财产,原则上您丧失继承权
  • 你好,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追问:房产已经被公证为继母个人财产,子女还有继承权吗?
    解答:既然公正为个人财产,就是她的财产了,她要是去世了应当由她的继承人来继承她的财产
  • 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 你好,没有。
  • 您好,按照法定继承
  • 有遗嘱按遗嘱,没遗嘱法定继承
  • 你好,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
  • 你好!如果是遗嘱公证,只能通过公证方式变更遗嘱,子女才有继承权。否则,子女无继承权。
  • 要看具体情况,建义来电详谈
  • 子女恐怕就不能继承该房产了。
  • 您好,不能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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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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