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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KTV里工作的,十几天前有位客人唱完歌后要求带我出去吃饭,因为看他还算老实,又交了两百块钱给老板,所以老板就让去了,吃完饭后他说头疼的不行,让我送他回去,看着点他,看我犹豫还说了送他回去我就打车再回来,说出租车很好打,出于好心,我陪他回去了,但是到了之后我说回去,他说这边根本打不到车,就让我再待会,没想到,他就趁我坐下以后把我推倒,强奸了我!当时很害怕,但是在那个不熟的地方我没敢说什么,完事以后他给了我二百块钱,让我去买药吃。 本来想算了,但是越想越烦,就想问问,过了十几天,还可以告他吗?

婚姻家庭
2017-03-23 07:44:0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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