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临终前留下一笔遗产为一栋临街的两层房屋和40万元人民币。房屋底层为店面,上层为住宅,上下两层面积相等,经过评估人员评估其价格为60万元人民币,其中底层为50万元,上层住宅为10万元。房屋继承时大儿子张*继承底层,小儿子张 继承上层住宅和40万元人民币。后来在一次大火中房屋被烧毁,为此张家兄弟决定把房屋所占土地卖掉,并实际卖价40万元人民币,张*认为他应得到5/6的地价款,张 认为因两人房屋的建筑面积相等,他理应得到50%的地价款,为此产生纠纷,诉讼至法院,请你作为专业人员提供咨询建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