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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通知:我所受分期购公司委托起诉涉嫌合同诈骗一案案件庭审于2017年3月21日15点准时人民法院审判二庭做开庭审判,传票近日会送达。若缺席出庭,法院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辩权并且报备公安机关申请“网络追逃”。详情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法律责任包括:强制冻结名下所有储蓄账户及社保账户,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视情节轻重处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我所已尽到通知义务,详情请咨询:028681*** 请问律师我在分期购确实分期3千多 还了两个月 因为困难三个月没有还了 他们打来电话我也保证经济好转尽快还款 我这种情况够成贷款诈骗吗 [成都 律师事务所]

刑事案件
2017-03-25 11:01: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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