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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现在就结婚三个月,现在不想过了,之前他家拿了一万块给我,按照法律,这个钱要不要还的?

婚姻家庭
2017-03-20 10:16:1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双方协商不成,只能至法院起诉离婚。
    一方婚前财产仍归其个人所有,如婚前已有的房屋、车辆、存款。婚后所得工资等收入为双方共有,需均等分割。如协商一致则不受上述约束。
    子女抚养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教的判定抚养权,具体与双方家庭生活条件、是否有不良习性、抚养意愿、子女意愿等情形综合认定,一方抚养,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并有探望权。两个子女一般一人抚养一个。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如双方协商一致则不受上述情形约束。可以热线咨询
  • 不需要归还。
  • 这个一万元钱是什么性质的,如果是借款的话是要换的,如果是彩礼之类的是不需要还的,办理离婚手续时约定夫妻财产分割就行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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