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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我朋友找我帮他借2万块钱,但是被迫威胁写下了5万的欠条,写的是我的名字 当初我朋友找我帮他借2万块钱,但是被迫威胁写下了5万的欠条,写的是我的名字,我把这2万给我朋友了,我也没让他打欠条但是我朋友也承认欠我这个钱我也录音了,现在我朋友还不起这个钱。要账的跟我要,还骚扰我家里人,还给我家里人发信息告诉我家里人,威胁我家里人说不还钱就让我进监狱,还打我,我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7-03-21 12:56:3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借钱给朋友,从法律关系角度讲,你借钱,并以你自己的名义写下欠条或者借条,这是你和出借人形成的借贷关系,这笔钱,出借人朝你要是正当的。
    你借来钱,又把钱借给他人,是你和他人形成的新的借贷关系,你是出借人,你的朋友是借款人。你们的借贷关系纠纷另行计算和处理。
    前一个出借人,威胁你,胁迫你写出高出借款3万元的借款,如果你有证据的话,你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变更。如果没有证据,你就要承担偿还5万元的借款义务。
    至于出借人采取非法行为,威胁、恐吓、骚扰家人亲戚朋友等方法逼债的,都属于违法的,你可以注意保全证据,录音、录像等,然后向公安机关控告,追究其法律责任。
  • 是可以报警的。
  • 你好,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发货清单、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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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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