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人在饭店上班,不是正式员工,,上班时手摔断啦,饭店支付医药费,请问,是否有责任支付误工费和营养费等

劳动纠纷
2017-03-21 19:30:4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通过法律途径劳动维权。第一,用人单位需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应缴纳社保、及时支付工资。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二,支付双倍工资已一年为限,最多支付十一个月,经济补偿金根据工作年限,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违法辞退双倍补偿。第三,需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工作时间、加班时间,可以是劳动合同、工资转账记录、发放明细(需加盖单位印章)、工作服、工作牌、证人证言等证据。第四,通过诉讼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赔偿、以及拖欠的工资,并要求补缴社保。
    如构成工伤,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要求公司赔偿。第一,申请工伤认定。第二,根据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明确赔偿标准。第三,根据鉴定等级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数额。第四,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可以热线咨询
  • 有责任,这是工伤,单位应承担所有的责任
  • 1、上班时手摔断的属于工伤,要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下来后申请鉴定伤残;
    2、可以要求饭店支付误工费和营养费。
  • 这种情况可能够得上伤残等级,建议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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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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