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全款买房只写自己已婚子女名字,算做子女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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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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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婚前购房为个人财产,婚后父母购房可以视为对子女一人的赠予,建议签署赠予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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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父母全款出资为自己子女购房并登记在子女名下,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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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明确赠与对象,否则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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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属于自己子女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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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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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通过银行转账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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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个人财产。需要有父母出资的证据,建议通过银行转账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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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指明赠与一方财产的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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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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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认定为已婚子女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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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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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没有说明只赠与给女儿一个人的,属于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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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视为子女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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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