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办理退宿时,我和管理阿姨上楼检查宿舍用品有没有损坏,她拿着钥匙开的门,到了宿舍我发现我柜子里还有些不要的杂物,于是这时我让保洁阿姨和我们一起去宿舍,管理阿姨检查完后我就跟着她走了,门没锁,保洁阿姨还在里面收拾杂物,结果过了半个月管理阿姨打电话给我说,原来宿舍的人的箱子丢了,让我负责赔偿,我和同学一起离开的,我该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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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主张不承担责任。
追问:现在那个阿姨同意赔偿一半损失,并要剩下一半由我赔偿,说我让她拿那个箱子的,而我并没有让她拿,现在怎么办
解答:你好,协商不成的,到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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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需赔偿
追问:现在那个阿姨同意赔偿一半损失,并要剩下一半由我赔偿,说我让她拿那个箱子的,而我并没有让她拿,现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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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证据证明就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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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