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97年在内蒙一行政单位做装修工程,当时没签合同,口头协定120万,结帐以审计报告为准.施工期间増项60万,由甲方自定材料供给和施工,但审记时一起审了,付款时也从我们的帐上付了増项部份.审计结果共为182万.现历经数年,甲方换了几任局长,工程款虽一直要,但一直未结清.05和06年各要回2万,还有43万未付.但现在甲方称当时协议120万,又没和同,拒绝再付.我可以请求法院裁定付款吗?

经济相关
2006-04-13 19:35: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没合同不代表不可以起诉,只要有证据证明事实就可双,不是有审结确认结果吗?
    05、06年又有付款行为,时效应该也可以。
    建议带资料找律师面谈,提供帮助,准备起诉。
  • 没合同不代表不可以起诉,只要有证据证明事实就可双,不是有审结确认结果吗?
    05、06年又有付款行为,时效应该也可以。
    建议带资料找律师面谈,提供帮助,准备起诉。
  • 虽然你们双方没有书面的合同,但不代表没有事实上的合同关系,事实上工程你们也做完了,对方就应该承担付款义务,你们现在的争议主要是工程款数额的问题,但如果有审计报告的话应该问题不大,但时效问题应该要引起注意。
  • 如果你们已经事实履行合同,同样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