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一名打工者,现在网吧工作,由于在上班时间上网的顾客借我手机发短信,我就借给他,他拿去之后就把我的手机拿跑了。后来我抓到那人,把他送到的派出所。那人说手机也卖掉了。后过了一天,派出所叫我拿手机发票,可是我这手机是在朋友哪里买的,当时根本就没有开什么发票。还要就是我朋友买手机的也搞丢了。后来我拿不出发票来,第二天派出所就把拿我手机的人放了。派出所的人也没给结果。他们说就这样算了。我的手机也白白的丢了。我真的想不通,这是为什么,苏州的治安这是这样。警察办事就是这样草率的吗,我想咨询一下,我还能要回我的手机吗,派出所这样办事是对的吗,我有理吗。现我也没办法了。请给我答复,我真诚的感谢你们。 但是拿我的手机的人,自己承认是他拿的呀

刑事行政
2006-04-15 00: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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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