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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把钱错转到我社保卡里了,能取出来吗

劳动纠纷
2018-12-12 06:02:1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19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32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52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由此可见,社保关系转移可以转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注意,理论上,五险中的失业保险是可以转移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般只转移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大部分城市目前不支持失业保险的转移。
  • 各地的社保及劳动政策都不太一样,转社保的业务最好向当地社保及劳动部门咨询,及便得到最准确的回复。已经离职的,原公司就不会继续为你交社保了,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你的社保就自动封停了。如果你去外地了,那么得将社保转移至外地,你只需到原交费地的社保部门开一张“缴纳凭证”带到新地方新单位,就可以了,其余的事由单位来办。如果转移到本地的新单位,则只需将你的社保号告诉新单位就行了,单位就可以为你办理社保续交手续(若不知道自己的社保号又不想到原单位去问,只需凭身份证到社保部门查询即可)。如果你离职以后没有单位,而且自己还想缴纳社保,可以去社保局自己办理缴纳。
  •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
    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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