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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起诉离婚了,过几天就要开庭,请问我要准备些什么,另外我没有请律师?

民事相关
2018-01-23 13:07:3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最好委托律师代理,就你起诉请求支持你的支持你诉讼请求的案件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你的主张,完全不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 建议委托律师应诉,来电详谈
  • 你好,可以分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包括基本工资、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以及一定范围的实物。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以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一、你们协议离婚不成,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你可收集你们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起诉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 *** 、吸 *** 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关于孩子抚养权,要看哪方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三、简易程序为三个月。
  •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因此,首先要问一下法院,该案是否已经按撤诉处理,如果没有,什么时候再开庭。如果已经按撤诉处理,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必须等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诉离婚。至于法院是否判决离婚,还要看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是感情破裂的表现,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 你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 您好,您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结婚证、户口簿、子女出生证明、财产状况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等,您也可以在开庭前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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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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