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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律师您们好,本人有一个问题想问一下各位律师,是这样的我跟我对象在上年阳历7月份见面直到阳历12*8与他结婚,结完婚之后,因一些小细节弄的两个人不开心,我对象要去法院起诉离婚,婚前我们没有要他一分钱礼钱,也没花他一个钱。因为他还有个哥哥出了车祸,到现在半精神半糊涂考虑到这没要,只求他对我好点也没闲他贫穷,而他不知足时不时的重我发脾气,摔我的手机,变的不讲理,然而他把我手机摔了之后代款给我买了块,就因我们前几天去民政局办离婚,我不想离,他把手机抢走了,气的我不想回去了,在父母的劝说下我又回去了,没想到他把楼上门的锁都改了,我拿那几把钥匙都投不开,现在发信息来把我要他之前送我弟弟的电脑,还是他用下来的,现在我想问一下我跟他伺候他哥半年多,这方面上的费用我有没有,我该怎么去做,备用什么档案

婚姻家庭
2017-03-12 16: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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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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