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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买的房子,离婚后还要分给对方吗

民事相关
2017-03-12 11:50:4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 如果房子没有对方的名字 一般不会...
  • 如果房子没有对方的名字 一般不会
  • 不需要给对方!
  • 如果不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与另一方无关。
  • 不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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