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人做外贸,通过宁波某出口代理公司出口,客人货款早已经打到代理账上,本周一代理公司业务员告诉我他们大老板失联,刚出口的货运费用要我自己垫付,而我的货款已经动不了。说是会计已经进公安局了,即使法人在也动不了帐上的钱。我周二赶到代理公司,他们已经不上班了,正要离开的时候碰到法人来公司盖章,我也直接问法人要货款,她的回答也是她无权支付货款,一切要等会计出来,如果出不来,再走法律程序!
我想咨询的是,我现在时候能起诉法人,毕竟我是跟法人签订协议。需要提供那些资料?另外起诉后多久法院能办理,我担心拖的时间越长对我越不利,因为法人也说了,即使走法律程序也是先还银行 再员工工资 最后才是第三方货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