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2002年12月离婚,当时他称自己无业,离婚后不久他就买了房子,2003年3月买的,后来我查到他不是无业,而是2000年和别人开的有限公司,公司现在还在营业.2004年我取得公司的部分股权,我要问的是我到什么部门可以查到房子的产权资料?我可否要求分得房产,
他没有别的收入,就是开的公司的收入,,房子就是在公司的收入买的,法院能否支持我,我还需做那些工作?取得哪些材料?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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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这样主张,但你得证明房产是你们夫妻得共同财产。产权资料可以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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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资料到交易中心可以查,关键是要去工商部门查明,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你前夫公司的资产情况,该期间公司资产中你前夫所有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分得一半,建议委托当地律师去查询,要抓紧时间,以免错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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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入和房屋均属于共同财产,你有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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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可能较难,因为毕竟是婚后购买,但对于离婚前的资产可以要求分割,如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可以要求拍卖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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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