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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只接到一个自称是××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电话,还有就是自称是买主给过我电话,说他已经付了房款,急需房子五月一结婚用,给我一万块钱,希望能够过去协助办理手续,我没有明确表示拒绝,我是疑问为什么不是我前妻来找我沟通,反而是买主,在买主的一再请求下,我答应他在五一前赶回来,但是我要他证明他是买主的身份,我不要他的一万,但得由我前妻来承担由此给我带来的损失补偿费和来回车旅费用合计五万?元,然后就接到法官的电话

损害赔偿
2017-03-06 17:39:3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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